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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337调查”袭向厦门LED照明企业通士达

2012-02-09 作者: 来源:厦门商报 浏览量: 网友评论: 0

摘要: 该案的涉案企业为5家美国公司和7家中国公司,厦门通士达有限公司名列其中。记者获悉,2011年,通士达公司向美出口的该类产品8万个,货值约30万美元,在其对美出口中的比重较小。不过,紧凑型调光荧光灯是一种大众型产品,涉及企业相当广。

  新年伊始,美国“337调查”再次袭向中国企业,其中包括一家厦门企业。

  记者昨日从厦门市商务局官网上看到,1月23日,美国Neptun照明公司及专利人Andrzej Bobe向美国政府申请发起“337调查”,指控有关企业生产、为进口到美国而销售以及进口到美国的紧凑型调光荧光灯涉嫌侵犯其美国专利,要求颁布永久有限排除令以禁止侵犯涉案专利的产品进口到美国。美国政府将于2月23日前决定是否立案调查。

  据悉,该案的涉案企业为5家美国公司和7家中国公司,厦门通士达有限公司名列其中。记者获悉,2011年,通士达公司向美出口的该类产品8万个,货值约30万美元,在其对美出口中的比重较小。不过,紧凑型调光荧光灯是一种大众型产品,涉及企业相当广。

  “目前,通士达公司已接到相关信息,且正在对此进行技术分析。”一个知情人士昨日告诉记者,“经过初步分析,我们认为构成侵权的可能性不大。”同时,该人士还表示,尽管眼下美国政府是否立案调查尚未可知,但无论如何,作为厦门一家骨干的LED照明企业,为了维护自身及行业的利益,未来通士达都将积极应对。

  所谓“337调查”,是美国为保护其本土环保企业所采取打压其他国家同行的一项行政手段。根据美国法律规定,337条款调整的是一般不正当贸易和有关知识产权的不正当贸易。2010年,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共发起“337调查”案件58起,其中有19起调查的被诉方涉及中国企业,涉案产品绝大部分为机电产品,特别是电子信息技术产品。值得注意的是,“337调查”案件应诉程序非常繁琐,耗时长,且诉讼费用高达数百万美元,令很多涉案企业尤其是中小型企业望而却步。

  “但一旦放弃应诉,就意味着不仅自己的产品将被驱逐出境,而且会因‘普遍排除令’导致他国所有同类产品,不分来源或是否被诉,全被排除在美国市场之外。”厦门福能照明有限公司相关人士告诉记者,这将对厦门的光电产业造成十分严重的负面影响。

  厦门市光电子行业协会秘书长马承柏告诉记者,“对美出口企业,在签订合同前,一定要委托专业知识产权公司进行必要的知识产权调查。同时,面对‘337调查’,企业一定要积极面对,勇于应诉,尤其是当全行业利益受到波及时,利益关联企业应当携起手来,避免陷于被动局面。”

侵权分析:巧避"地雷阵"—将LED专利进行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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