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林森:关于积极响应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倡议的公告
摘要: 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积极响应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倡议,基于对公司内在价值的判断和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坚定信心,针对近期股票市场的非理性波动......
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积极响应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倡议,基于对公司内在价值的判断和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坚定信心,针对近期股票市场的非理性波动,为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以及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积极采取以下措施:
一、公司控股股东及董监高将严格履行上市时的持股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2018 年 2 月之前),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本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二、公司将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结合公司实际情况,适时通过员工持股计划等方式回购本公司已发行的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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