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利光电子公司“赎身” 三倍价格回购30%股权
摘要: 鸿利光电14日晚间公告,2015年7月13日,广州市鸿利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与公司参股子公司东莞市鑫诠光电技术有限公司签订了《股权回购协议》,公司同意鑫诠光电以4815万元的价格回购公司持有鑫诠光电30%股权
鸿利光电14日晚间公告,2015年7月13日,广州市鸿利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公司参股子公司东莞市鑫诠光电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诠光电”)签订了《股权回购协议》,公司同意鑫诠光电以4815万元的价格回购公司持有鑫诠光电30%股权。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鑫诠光电股权。
在此之前,2014年5月19日晚间,鸿利光电曾发布公告称,以自有资金1605万元收购东莞市鑫诠光电技术有限公司30%股权。此次转让前股权结构如下表,转让后公司不再持有鑫诠光电股权。

双方确认并同意,被回购方曾以1605万人民币购买回购方900万人民币注册资本成为回购方公司的股东,现以被回购方出资入股的三倍价格为本协议股权回购的对价,具体价款为4815万人民币。
在协议签署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回购方向被回购方支付总回购款项的50%即人民币2415万元;在 2015年9月25日之前,回购方向被回购方支付剩余2400万元回购余款。
截至2015年6月30日,鑫诠光电总资产13,926.67万元人民币,净资产4538.71万元人民币;2015年1月-6月实现营业总收入3,877.94万元人民币,净利润272.91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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