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回放
2月14日、2月17日
古三工业区、古镇高级中学运动场附近
过程
2月14日,古镇镇环保分局执法人员分4个检查小组,对古三工业区进行后督察,以防止企业年后开工偷排现象死灰复燃的发生。此次行动共检查了厂企45家,其中涉及废气排放的企业15家。
2月17日,镇环保分局接到群众举报称古镇高级中学运动场附近闻到有泡沫刺鼻味道,严重影响学生课余活动和体育锻炼。随即,镇环保分局联合镇安监分局对投诉区域进行突击检查,发现该区域有3间泡沫厂正在生产,存在环境违法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相关规定,镇环保分局对其下达《环境违法行为限期改正通知书》,要求其即日停工,限期搬迁。镇安监分局对其电表进行现场查封。
据悉,下一步,镇环保分局将继续采取常规检查、专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大环境执法监管的力度,一经发现环境违法行为,将严格按照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规定从严从重处理,防止环保违法行为“回潮”。
为防止灯企再次陷入恐慌,笔者特意采访古镇镇党委委员、副镇长、执法局局长王平。对此,本报记者从镇环保分局详细了解:
环保检查严禁什么
Envivonmental Protection
工业厂房
1、严禁接纳涉重金属的新、改、扩建设项目,如金属表面处理(电镀、酸 洗、磷化、喷漆、喷涂、着色氧化)。
2、严禁接纳涉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大气污染的新、改、扩建设项目,如燃煤锅炉、燃煤(油)压铸、铸造等燃料为媒、重油、焦碳的相关企业。
3、严禁接纳石化类的新、改、扩建设项目,如油漆调试、树脂加工、废旧塑料加工。
4、严格控制存在较大环境污染的建设项目,如木件加工、五金抛光、 玻璃打沙(开介)、纸品(塑料)印刷、五金冲压、注塑(塑料)加工。该类企 业一定远离居民、学校等敏感区域,并完善相关环保污染治理设施。
5、引导轻污染建设项目办理相关环保手续,如灯饰装配、小五金加工等。
执法现场
农地及工业闲置地
1、严禁禽畜养殖业落户,加强龙鳞沙、绿博园、岗东花木市场内花木场及农户的监管。
2、严禁辖区范围内燃烧生活、工业垃圾,花木残枝。
3、严禁堆放建筑垃圾、工业垃圾及有毒有害或未知危害的垃圾。特别在我镇水源保护区范围内的河堤、空地。
执法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