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4月13日在北京电光源研究所会议室,召开了中国照明学会团体标准“博物馆、美术馆LED照明设计应用标准”的立项论证会。会议由项目负责人艾晶主持,照明学会专职副理事长高飞女士代表学会参加会议,受邀前来的参编单位代表与专家共20余人出席了本次会议,包括文化部、博物馆、高校及研究单位照明设计、企业的专家。会上专家们各抒己见,充分讨论了“博物馆、美术馆LED照明设计应用标准”的立项可行性,以及与现行国标、行标的协调关系,肯定了议题研究方向的可行性,就大纲逻辑性和具体条款展开讨论,提出了诸多改进建议,整个会场始终洋溢着浓烈地学术氛围,会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本标准提案论证会,是中国照明学会为响应2017年4月1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贯彻实施《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鼓励社会团体发挥对市场需求反应快速优势,制定一批满足市场和创新需要的团体标准,优化标准供给结构,促进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加快成长。”的通知精神,拟定的本年度第一个团体标准计划,高理事长在会上坦言:学会去年制定了两项团体标准深受社会各界好评,尤其是《照明工程设计收费标准》的制定,现已被社会广泛采用。今后为进一步加强学会团体标准的工作深入开展。这次中国国家博物馆副研究员艾晶提出编制“博物馆、美术馆LED照明设计应用标准”,是基于她去年主持的2015-2016年文化部科技创新项目“‘LED在博物馆与美术馆的应用现状与前景研究’”的课题基础的完善工作,该课题前期已经做了大量地实地调研和实验的科研工作,在此基础上进行提炼与总结概括,做成学会标准。目前,该提案已经提交到中国照明学会标准化工作委员会讨论征求意见,今天的专家论证会也是再次听取专家的意见,会后,将专家建议提交到中国照明学会标准化工作委员会。
接下来是项目负责人中国国家博物馆艾晶副研究员谈新标准的构想,她将本次会议分为8项内容,6个讨论议题。议题是: 1、讨论新标准的可行性:她从标题研究方向和新标准的制定缘由上进行阐述。2、是讨论新标准的适用范围:此议题专家们讨论激烈,主要集中在如何避免与2009版国标与其它博物馆行标规范的重合度展开辩论,来自文化部全国美术馆藏品普查工作办公室的李晨先生认为:团体标准有它及时适用和发挥技术创新的优势,比国标、行标的制定工作有明显灵活性,新标准的制定是对国标的细化和内容的完善与补充。在制定工作方向性上要有明显的区别,不能是简单地模仿与内容解读,要充分发挥其团体标准的优势,细化原国标在实施过程中有明显纰漏的地方,比方它的制定工作主要是针对历史类博物馆进行的制定,而实际上博物馆类型非常广泛,主要包括历史、艺术、科学的博物馆,比较特殊的是自然类、科学类和美术馆类博物馆,在新标准的制定工作中,一定要将其适用范围进行合理的区分,才能发挥出新标准推广与实施的优势。来自中国文物报的王超先生也建议新标准的制定工作也要考虑博物馆使用方式,如常设展与临时展览的区分等。
会上第三个议题,3、讨论新标准的具体内容。大家认为新标准在研究方向上切实可行,但内容章节划分的合理性与原国标的内容重复还较多,建议会后进行大的章节调整,要体现出LED光源的诸多内容特色。4、宣布项目工作组成员和审查组成员。5、讨论下一步工作计划。会上根据大家反馈意见,项目组又重新制定了时间计划。
会上来自清华大学的张昕教授也发表了个人意见,他认为:LED光源在眩光防护方面、色彩的呈现方面、产品的标准方面、以及生物安全方面都与传统光源有很大不同,在制定新标准时一定要体现出它的特色,另外,他还强调了在博物馆、美术馆保护展品的重要性。此外,来自天津大学的党睿教授也就文物的保护类型分级方面发表了个人看法。还有来自首都博物馆的索经令先生认为,LED光源与传统光源比较在节能上有一定优势,但从设备采购和后期维护的整个周期核算总费用来说,并不一定节省多少资金,而且现阶段LED光源与传统光源在各项技术指标上,并不占明显优势。因此他建议在新标准制定工作中,也要考虑到博物馆、美术馆方面的实践利用性需求。
此后,浙江大学罗明教授团队的翟其彦博士,做了博物馆LED光源光色质量和光谱特性方面新成果汇报。并转述了罗明教授(国际照明委员会副主席)的愿景,希望此标准的制定工作能提供引领国际标准参考的可行性。其它来自博物馆、美术馆的照明企业:晶谷科技(香港)有限公司、WAC华格照明灯具(上海)有限公司、汤石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AKZU深圳市埃克苏照明系统有限公司、iGuzzini(中国)有限公司、广州市三信红日照明有限公司、香港银河照明国际有限公司、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的代表们,也在标准的可行性及应用方面提出了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