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观照明在近两年进入爆发期,为追求创新,提供更高的观赏性、互动性,创造商业价值,景观亮化的表现形式更加多样化,如绚烂变幻的灯光秀、建筑表面的灯光图像设计等,尤为夺目。但实际的照明效果引来不少非议,设计师应该如何结合建筑表面、环境进行灯光设计?在前段时间举办的开放论坛中,Ove Arup机构的国际光照设计团队的主管Florence Lam,围绕《照明立面》这一主题,带你从光设计的角度来看媒体立面。
什么是媒体立面?它不仅仅能增强建筑的结构,而且相当于一个发光的肌理,包括几种不同的形态,如大型电视屏幕、一体化的照明立面。
Florence Lam认为灯光设计师如同服装设计师,给建筑物“穿衣服”,服装设计师考虑个人的性格特点、偏好,在设计立面的时候灯光设计师需要考量建筑的形态特点,或建筑的企业文化,表达出的企业形象等。媒体立面的应用需要关注建筑者的特点,强调交互性,它还可以起到很好的商业回报,甚至可以通过提高建筑曝光率,带来更多的商业回报。
在立面的设计过程中不仅仅是考虑LED的问题,其他的因素也非常多,Florence Lam主要分析了其中的四个,包括辨析率、建筑本身的特点、功能、明度。
辨析率,像素与成本紧密相连,直接决定立面的成本,像素密度越高成本越高。另外在设计图像过程中要考虑到分组的问题以及通透性,在电视屏幕显现没有问题,但实际在建筑物的应用需要考虑白天及夜晚。如现在有些媒体立面是透明的,让白天光线可以进来,并且可以从里往外看,这是一个较大的挑战。“因此,我觉得分辨率不仅是关于点的问题,也是关于线的问题,将LED和里面的两层玻璃集合在一起,它能够创造出一种水平的线,如果站得较远,则大脑里就可形成一种线条形的图像。”Florence Lam分析。
成功的立面,首先体现在内容,应该创造怎样的印象?有的立面艺术性强,给人们带来很多启示;有的立面需要考虑大楼的用途、公司的形象,所以可能放一些广告,或者只是地区的背景板。
举一例子,客户希望有一个非常有力的设计,体现汽车性能,个性化的风格,工匠精神,车本身的特质。还有更加柔性的问题,如何与客户进行互动。其中含有三个主题词:有力的、个性的、精致的。根据这三个关键词可探索出各种各样的形象,哪一种形象能够更好地体现品牌的内涵,我们最后选择了以品牌标志的钻石型为基准,通过网格形可创造出不同的图案。如果白天从外面向里面看时,由于阳光强烈,所以外立面看起来像一个宝石;另外在日出和日落的时候就可以看到透明的效果,立面的灯光打开则能看到一个比较微妙、细致的效果;在夜晚,灯光全打开则能非常清晰地看到LED灯照成的图像和效果,包括文字及图形。
环境及亮度问题。室外立面从白天到晚上具变化性,一个外立面在白天显现所需要好几万的亮度,设计出来的像素需要更明亮。在夜晚则变成一个屏幕,需要调暗,因为如果在夜晚的维持白天同样的亮度,则会形成眩光。所以立面设计一定要契合周围的环境、背景的亮度,才能创造出更好的效果。
探讨视觉效果方面,一方面一个媒体外立面令人觉得非常震撼;另一方面也会觉得媒体外立面是一个干扰,甚至有可能造成车祸。我认为这既有主观因素,也有客观因素。如你需要测量背景的亮度以及屏幕的亮度,作为一个主体,你也需要去感知,研究最终的效果。我们需要衡量外立面的亮度变化,了解这种动态的变化速度的快慢。
在二次机器时代,越来越多媒体立面的成本在不断下降,设计不仅仅是屏幕本身,还需要考虑到周边的环境的改变,过多的灯光照射及视觉效果堆集,如果缺少一个协调的关系,最后将会互相抵消,在观众眼中则变成“看不清楚”。最后,Florence Lam强调,“所以我们需要从多方面考虑,如创造出一个灯光效果是有意思的、动态,人们才可欣赏并喜欢这样的媒体外立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