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观照明综合多门学科,是艺术+技术、创意+科技的行业,同时也是小众创新行业。它脱胎于建筑业、装修业和园林绿化行业等。推动了灯具、光源、智能化控制及电器行业的发展和创新。而未来的景观照明,应该要在继承传统的基础上,以创新的理念赋予城市夜景魅力。
魅力初衷在于:为老百姓打造一个舒适、温馨、和谐的“光”环境。总结为三点:“形”、“意”、“象”,即提升区域夜间形象(夜间光环境品质),表达区域文化内涵,塑造夜间品牌印象。
景观的变化表现是多种多样的,泛光照明、勾勒照明、显示照明、园林照明等等都是现在较为成熟的。
“泛光照明”是运用最考验设计师创意思维和场景应用一种方式,即利用常规灯具,根据该区域的地理人文特征、建构筑物属性及景观与之对话,表现的主体是光的载体建构筑物或景观。
“显示照明”更多的是对LED新技术新功能的运用。如,“媒体墙”表现的是他自身所表现的内容与建构筑物无关。作为建筑的夜间印象,难免亮不在主。但若把其运用在合适的区域,如广场、街道等需要活跃氛围,吸引人流的场所,则会恰如其分,相得益彰。
如果说“泛光照明” 对建筑对光的理解和悟性。“显示照明” 更多的体现在设计师对LED新技术新功能的了解和运用。但都是创意和城市艺术的紧密结合向辅佐得出的产物,在照明中并不分区域和技术,真要分个所以然的话,泛光照明更倾向人文艺术,显示照明则更前卫技术手段,两者并不矛盾。
最近媒体上大量展示了各大城市的夜景照明影象,“媒体墙”的表现手法引起了很多的热议。媒体墙并非是什么新兴的照明表现手法,算比较成熟的夜景照明表现方法,但过于运用媒体光也不科学的,媒体光高频的色显跳动容易导致光学疲劳效应,也容易促使城市光灾。
所以景观照明一定要把握好“适宜、适时、适度”原则。
广东真优美景观照明有限公司在这几点上的应用成效显著。
这是城市的公园上的地标性建筑,设计师结合当地主要地域面貌与光的层次相碰撞,在鲜活艳丽的颜色承托下,复制不来的地方风采特设与为妙的光效应相遇才最具备的地方文化的景观。
为塑造自然的和艺术的相濡相呴,设计师在设计上利用光的不同色温缔造如城市花园海浪一般的照明特色,即不喧宾夺主有如歌如画,很巧妙自然表现。
艺术照明和自然的镶嵌,中华传承几千年的竹子文化,那是不能割舍的精神,中华儿女心怀志而成竹,更是精神文明的体现。
深圳一处的步行街照明,设计师巧妙的运用了LED光源的固定色显颜色变化、静态草坪照明,强调了街道区域环境和楼宇的属性,又避免了溢出光对居民的伤害。
照明设计在满足夜间功能性照明的基础上,还扮演着对区域空间进行合理规划,意境渲染或信息传达,区域引导等重要角色。以灯光为笔墨,写意于区域肌理,激活夜间生命力,使其释放出多元性社会夜景,营造更有层次感、秩序感以及吸引力的夜景氛围。
再者,如果将一个城市成功的夜景案例,移植到另一个城市一定是格格不入,因为各城市的地理区域不同,人文地貌不同,文化内涵不同,人们的认知接受能力不同。都必须因地致宜。
一个地区或一个区域的夜景照明应该根据区域特征采用多种不同表现手法有机的结合来实现,根据建构筑物的属性及其周边的光环境来合理地综合性地选择,其应跌宕起伏,有过渡有收尾;有铺垫有叙说;有局部有整体;有重点有细述;有静态有动态……才是构建和谐城市景观照明文化的寓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