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8日,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官网发布2018年浙江省摩托车车灯产品监督抽查结果,抽查了宁波、温州、绍兴、台州等4个地区15家企业的15批次摩托车车灯产品,不合格1批次,批次不合格率为6.7%。
结果显示,台州市一马车业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IM-D-VJR101型摩托车车灯(摩托车前组合灯)(2018.4)样品被检出一般要求、光色项目不合格。
消费指南:
1、消费者在使用和选购摩托车灯具和灯泡时,应注意:本体上是否有明显的3C认证标志,是否标明厂名、厂址、产品型号、标称功率、标称电压、灯泡类型、执行标准。选购摩托车车灯灯泡时应注意与原灯泡的型号是否一致,不得随意购买大功率的灯泡,否则会烧坏灯具。
2、消费者在选购摩托车灯具时不要只注重产品价格。市场上摩托车灯具从十几元到上百元不等,质量参差不齐,而配套灯具的价格基本上在几十元左右,但由于成本问题配套产品一般不会在汽配市场上流通。
3、应尽可能选购一些知名厂家的产品。这些企业以配套为主,也有产品在汽配市场上流通。消费者在选购时应考虑选择使用这些企业生产的摩托车灯具产品。对于只做汽配市场的厂商的产品也可以考虑购买。
2018年摩托车车灯产品监督抽查结果汇总表
发布时间:2018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