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1日,雷士照明发布公告称,公司董事会宣布其有意向行使董事于公司于2018年6月4日举行之股东周年大会获授予之一般授权项下权力,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回购公司股分,数量不超过于股东周年大会日期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即最多358,180,500股股份)。
雷士照明表示,经考虑公司表现及其长期业务前景,董事会相信股分的目前交易价格受低估。建议股分回购将有利于公司并为股东创造价值。董事会亦认为公司有力的财务状况将确保其实施建议股分回购并同时维持充足的财务资源以供公司营运的持续增长。建议股分回购符合公司及股东之整体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