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
中国和美国互为对方的最大贸易伙伴,而中美贸易争端是中美经济关系中的重要问题。中美贸易争端主要发生在两个方面:一是中国具有比较优势的出口领域(诸如采用301调查);二是中国没有优势的进口和技术知识领域(例如采用337调查)。前者基本上是竞争性的,而后者是市场不完全起作用的,它们对两国经济福利和长期发展的影响是不同的。
而美国自唐纳德特朗普上台以来,奉行美国优先的各项政治经济战略,采取单边主义和贸易保护主义措施,不断挑起贸易战,导致中美之间贸易摩擦和争端不断升级。形势可谓“黑云压城城欲摧,甲光向日金鳞开。”
1、美方动作
3月23日,美率先挑起贸易战烽火,宣布将基于对中国发起的301贸易调查,对从中国输美产品加征关税,并限制中国企业对美投资。
5月30日,美宣布将对从中国进口的价值500亿美元商品征收25%关税;
6月15日,美发布加征关税的商品清单,将对从中国进口的约500亿美元商品加征25%的关税,其中对818个类别约340亿美元商品自7月6日起实施加征关税,同时就约160亿美元商品加征关税开始征求公众意见。
7月10日,美公布对2000亿美元中国输美产品加征10%关税建议产品清单;
8月2日,美又计划将2000亿美元中国输美产品的关税加征额度上调至25%。
8月8日, 美又公布了对279个类别价值约160亿美元的中国产品加征25%关税的清单,从8月23日起正式实施,清单中多为半导体及相关产品(包括了LED封装器件所在的85414020和LED芯片所在的85419000)。
9月17日,美国政府对华2000亿美元输美产品加征10%关税的措施最终落定,该措施将于9月24日起实施,而至2019年1月1日,相关产品税率将上调至25%。美方同时警告,若中方采取报复措施,美方将对另外2670美元中国输美产品加征关税。
2、中方回应
6月16日,经国务院批准,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对原产于美国约500亿美元进口商品加征25%的关税,其中545项约340亿美元商品自7月6日起实施加征关税,对其余商品加征关税的实施时间另行公布。
8月3日,经国务院批准,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对原产于美国的5207项约600亿美元进口商品,加征25%、20%、10%、5%不等的关税。若美方将其第二轮加征关税措施付诸实施,中方将即行实施上述加征关税措施。
8月9日,经国务院批准,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对原产于美国的333项约160亿美元进口商品加征25%的关税,各类机动车及车类用品占了整个清单的一半以上。该决定与美方8月23日起同步实施。
9月18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际法基本原则,经国务院批准,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对原产于美国的5207个税目共约600亿美元商品,加征10%或5%的关税,自9月24日起实施。并强调如果美方执意进一步提高加征关税税率,中方将给予相应回应。
二、加征关税涉及的照明行业相关产品
1、第一轮500亿美元
2、第二轮2000亿美元
三、美国市场的重要地位
所以无论是全行业的出口还是单个企业的出口,美国市场都是毫无疑问的重中之重。
四、影响之现状
1、汇率影响
中美贸易战愈演愈烈,也导致了人民币大幅贬值。美元兑人民币汇率已从今年年初最低时的6.3以下狂飙突进至如今的接近破7。去年美元暴跌令出口企业长吁短叹,今年则换成国内电子器件产品分销商叫苦不迭。虽然人民币贬值在一定程度上抵消了国内出口企业所遭受的加征关税影响,但无论是大涨还是大跌,汇率短期内的异常剧烈波动都会打乱市场的价格体系,进而影响企业的出口业绩和毛利率。
2、照明产品出口退税税率上调
近期,国家财政部先后宣布LED光源(HS编码85395000)和灯具(HS编码9405系列)等相关照明产品的出口退税税率从原有的13%上调至16%,可以说这一动作部分抵消了加征关税带来的负面影响,不过这也仅是短期的利好。
3、第四季度缓冲期
虽然第二轮落实的加征10%关税的措施和此前宣称的直接加征25%关税措施比相对温和,但对我国整个对美出口的形势影响依然不容忽视,10%的关税从有利的方面来说还在双方的可承受范围内,出口方和进口方可共同分担;从不利的角度来看,10%的双方承担比例具备一定的自由裁量空间,也可能引发更激烈的价格恶意竞争。
当然,如果中美之间的贸易谈判毫无进展,明年1月起加征关税提高至25%,将是双方均不能承受之重。
4、LED光源暂时无虞
在目前的情形下,LED替换类光源产品(HS编码85395000)未在第二轮2000亿美元加征关税名单中。过去的LED照明产品均列入HS编码为94054090的税目中,而该HS编码由国际海关组织(WCO)于2017年新设,加之光源产品的关税一般税率本身比灯具产品的一般税率要低,未来预计将有更多的符合该税目要求的LED光源产品从94054090中转移至85395000中,亦可作为一种合理避税手段。
5、美企涨价
5月起,率先由北美灯具大厂Acuity brands和Eaton(Cooper Lighting母公司)宣布涨价,此后,Venture Lighting、RAB Lighting、Ledvance旗下北美Sylvania和Panasonic旗下环球迈特ULT等多家厂商纷纷上调产品价格,其中部分厂商已多次上调价格。其原因不仅在于LED照明快速发展挤压了传统照明产品的生存空间,使其失去规模经济效应以及原材料、人力和物流等各项成本上涨,最主要的还是应对美国301调查所带来的影响。
6、对美出口实际影响
和加征关税措施落地前美国客户观望气氛浓郁的情势相比,目前美国客户将在第四季度缓冲期面对价格谈判、增减库存、寻找产品替代国等诸多问题,部分美国订单分流至印度、墨西哥等国将不可避免,需国内出口企业加以关注。
五、照明产品制造替代国分析
1、美国本身的照明产品生产能力
但是美国市场需求过于庞大,占到全球照明市场份额的超过20%,仅依靠自身的制造能力远不能满足本国需求,特别是光源类产品,基本要靠从中国进口,所以美国本身不具备全面的通用照明产品自给自足能力。
2、具备相对完备产业链的照明制造强国
此类国家以日本和德国为代表,和美国的情况类似,其照明制造业相对发达,全产业链配套可谓完善,以设备水平先进和制造工艺精湛著称。
3、具备照明产品规模制造能力的国家
此类国家以印度、越南、印尼、墨西哥、巴西等国为代表,其中印度最受关注。
其次,整个产业链配套问题是印度照明行业的硬伤,而形成全面的体系绝非一蹴而就,这也是中印间照明半成品和配件的SKD/CKD贸易盛行的根源。
另外,印度整体的制造、仓储、运输、水电等基础设施配套则更是和中国不可同日而语,如印度境内目前无一条高铁,全国高速公路全长仅几百公里,是中国的千分之一;加之其相对恶劣的经商环境、低下的人工效率、较差的安全卫生条件等其他因素。就照明行业来说,“印度制造”想要替代“中国制造”的地位,还将有一段漫长而曲折的道路要走。
其他国家也都存在着照明产业链配套不完善的通病,且各自需面临政治经济形势不稳定、社会效率低下、各类资源匮乏等诸多问题,短期较难形成气候。
综上,无论是美日德等具备照明全产业链制造能力的发达经济体,还是印度等照明制造业新兴经济体,其目前生产能力均不能满足全球市场多元化的、发展迅速的、且高性价比的全方位需求。中国作为照明产品的世界工厂,产品远销220个国家和地区,在全球市场的占有率已超过50%,而这一成就绝非一日之功。笔者认为,在短期的3-5年内,寻找一个能够在照明产品的数量和性价比上双重满足市场需求从而替代中国制造地位的国家是 “不可能的任务”。
六、中国照明产品出口替代市场分析
从全球LED照明市场版图来看,中美欧是并驾齐驱的三大市场,美国是单一的最大的外销市场;中国的内销市场实际也是具备较大空间;欧洲市场虽大但是个相对分散的充斥个性化差异化需求的市场;亚太、拉美和中东市场是在快速成长中的潜力市场;而日本市场由于LED起步较早,发展较快,LED光源已趋近饱和,LED一体化灯具方兴未艾。
2018年前三季度LED照明产品出口目的国最新数据来看,出口主力地区依然为发达经济体和新兴经济体。发达经济体中,传统大户美国一骑绝尘,北美的加拿大、澳洲和欧洲(如德英法荷)依旧处于重要的领先地位;新兴经济体来看,首先看金砖国家,俄罗斯市场比之两三年前危机年份时逐步回暖,巴西由于国内动荡的政治经济形势导致增长乏力,印度因SKD和CKD贸易盛行致使其成品量进一步下滑;东南亚市场是个最大亮点,其中越南成为今年的大黑马,增速惊人,和2015年助力俄罗斯登上榜眼高位的中俄黑龙江边贸类似,这次中越广西边贸为其杀到探花位贡献良多,东南亚其他市场也不遑多让,新加坡、马来西亚、印尼等和越南一样具备蓬勃的发展动力;未列出的香港市场主要地位依旧是转口。
新兴经济体各市场诸如体量较大的金砖国家,以及快速成长的东南亚、拉美和中东市场都是具备一定潜力的出口市场;传统的发达经济体市场包括欧日澳加等市场的格局也不是一成不变,均可作为出口企业多条腿走路的选择。
亮点市场——东盟10国(和东南亚11国仅差东帝汶,量极小可忽略不计)具体来看,越南、新加坡、马来西亚、印尼、泰国和菲律宾六国市场即可占到全部市场的98%,可视为重点。上表可以看到,东盟各国LED照明产品的增势强劲,同比增幅几乎都在两位数,占整个贸易额比例也在不断攀升,值得广大出口企业重点关注。
七、应对方案的可行性探讨
1、海外设厂
近期有为数不少的企业考虑为应对中美贸易战,意图在越南、印度、墨西哥、马来西亚等国家设立海外工厂。
这一点上,笔者认为在首先需要明确海外设厂的目的,如果仅是为应对加征关税壁垒而进行的措施,显得有些冒进。目前形势来看,加征关税尚属于短期阶段性行为,以海外设厂这种长期行为来应对短期困境,风险较大。
主要原因包括:(1)海外设厂需要较大的投入,目前行业还处于产能过剩且需求趋弱的形势下,现金流对企业显得如此重要;(2)海外设厂的实际成本未必合算,比如人工成本表面低于国内,但人工效率输出更低;还有土地升值空间不大,物流便利程度不够,产业链配套不足等问题;(3)而当地的政治社会状况和合作伙伴信誉度等潜在不稳定因素也可能引发政策风险和投资风险;(4)即使加征关税是长期行为,在海外工厂的体系搭建完成后,也需警惕美方的贸易反规避措施。
总之海外设厂是企业的重要举措,也存在诸多不确定因素,还需广大照明企业自身审时度势,深入调研,厘清优劣,因地制宜,谨慎从事。毕竟这个时代是比谁更少犯错的时代。
2、转口贸易
通过第三国易手进行的转口贸易形式在我国对外贸易领域占有特殊地位,也成为中国应对反倾销等贸易壁垒所采取的专用手段之一。比如香港作为地理位置优越且吞吐能力强的自由贸易港就承担着大量转口贸易。照明产品为应对美国加征关税措施,可继续通过香港、马来西亚、印尼等第三国转口变更原产地来规避贸易制裁。当然,某国的单一品类出口量急剧飙升也势必会引起美国相关部门的注意,这一规避行为依然要警惕其贸易反规避措施。
3、内部发掘
企业为应对环保去产能的国内大趋势和中美贸易战的国际新动态。一方面要杜绝恶意价格竞争,切忌盲目扩张,多做利润,以健康的状况来应对持续性的相对低迷的整体形势;另一方面应从交易为基础的战术采购管理转向以流程为导向的战略供应管理,建立高效的企业供应链管理体系;再有老生常谈还是要加快产业的转型升级,从低附加值向高附加值转型,从数量优势向品质优势上转型。
综上所述,应对中美贸易战这一宏观局势,单一企业乃至单一业态办法实在有限。加之整体宏观经济增速放缓,房地产不振,融资环境趋紧,实体经济困难加剧,国际市场的需求持续低迷;行业竞争环境惨烈,存在各项成本刚性上涨,产能结构性过剩,产品同质化严重,恶意价格竞争等问题。企业们口中的“艰难度日”就不难理解了,在这种形势下,只能随各位行业同仁一起,枕戈待旦,共克时艰。
最后的鸡汤还是要有,来自叙利亚诗人阿多尼斯,“他们屈从于已经存在的黑暗,而我们则屈从于尚未但是终将到来的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