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6日,聚飞光电发布公告称,持股5%以上股东王桂山先生于 2019 年 3 月 6 日与深圳市一诺财达投资有限公司签订了《上市公司股份转让协议》, 将其持有的 113,900,000 股聚飞光电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以 3.03 元/股的价格协议转让给深圳市一诺财达投资有限公司。
聚飞光电表示,因王桂山先生个人资金需求,将其所持有的 113,900,000 股聚飞光电股份协议转让给深圳市一诺财达投资有限公司,占上市公司总股本 1,272,646,559 股的 8.95%。 本次标的股份转让价款以本协议签署日的前一交易日转让股份二级市场收盘价为定价基础,即每股受让价格为人民币 3.03 元,标的股份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 34,511.70 万元。
受让方应该在本协议书签署之日起 15 日(自然日)内向转让方支付股份转让预付款人民币 8,000 万元,该预付款专款用于本协议转让标的股份的解质押手续,不得另作他用。 受让方应该在标的股份转让全部完成股份过户之日(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完成过户之日为准)起六个月内(180 个自然日内)向转让方支付本次股份转让剩余价款,即人民币 26,511.70 万元。
王桂山先生持有 113,900,000 股聚飞光电股份,其中 86,200,000 股处于质押状态,占其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75.68%,占公司总股本的 6.77%。
本次交易前后,王桂山先生与一诺财达持有本公司股份情况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