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家汇就国购项目签署《终止协议》,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
昨(11)日晚间,名家汇发布公告称,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名家汇新能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名家汇新能源”)于近日分别与国购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购投资”)及国购投资的控股子公司合肥华源物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源物业”)签署了《终止协议》。
据悉,名家汇2017年3月6日与国购投资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书》(以下简称“原协议”),就国购投资旗下各项目相关的楼宇亮化,景观亮化,道路亮化,雕塑亮化,室内照明等的设计、产品、施工业务展开全方位的战略性合作。
2017年7月11日,国购投资的控股子公司华源物业与名家汇新能源于安徽省合肥市就华源物业旗下的淮北国购广场及宣城国购广场所使用的灯具进行节能改造签署了《淮北国购广场节能效益分享型合同》、《宣城国购广场节能效益分享型合同》。
2017年7月13日,华源物业与名家汇新能源于安徽省合肥市就华源物业旗下的郎溪国购广场及宿州国购广场所使用的灯具进行节能改造签署了《郎溪国购广场节能效益分享型合同》、《宿州国购广场节能效益分享型合同》(以上统称“原合同”)。
名家汇表示,原合同签署后,名家汇新能源完成深化设计并进场,华源物业迟迟未对设计效果等进行确认,名家汇新能源亦未实际进行项目节能改造。现因华源物业及国购投资经营环境发生变化而进行战略调整的需要,各方秉着自愿、平等原则,经友好协商,一致同意提前终止原协议及原合同。各方协商一致提前终止原协议及原合同,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此外,因原合同的提前终止,导致公司合同能源管理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放缓;同时,自2018年6月5日《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审议通过后,公司新签订并在执行尚未完工的在手订单金额约为5.06亿元,项目储备充足。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同时考虑公司新签照明工程合同的工期,公司决定将剩余公司合同能源管理募集资金10,762.34万元用于公司现有的瑶海区东一环路景观亮化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清远市一江两岸夜景亮化提升改造政府采购项目合同新泰市城市核心区域夜景照明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等照明工程项目。
公告显示,名家汇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63,483,344.32元。其中,除了合同能源管理营运资金项目外,另外55,000万元用于补充照明工程配套资金项目,还有2,000万元用于LED景观艺术灯具研发生产基地暨体验展示中心建设项目。
名家汇表示,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做出的调整,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变更后的募集资金仍然用于公司主营业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符合公司发展战略。
艾比森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辞职
同日,艾比森发布了关于人事变动的公告。
公告显示,艾比森董事会于2019年3月11日收到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张文磊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张文磊先生因工作调整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职务,辞职后仍在公司工作。根据有关规定,张文磊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其辞职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影响。
艾比森表示,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张文磊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4,072股,通过德兴市大艾企业管理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310,425股,合计持有334,497股公司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0.10%。另外,张文磊先生还持有公司2017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授予的股票期权110,000份。张文磊先生的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职务原定任期为2016年12月16日至2019年12月16日,其所持公司股份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承诺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