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鸿利智汇(300219)(300219,SZ)自爆收购标的公司承诺方拒不履行业绩补偿,还动手伤人抢夺公章。
7月12日晚,公司公告称,控股子公司丹阳谊善车灯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谊善车灯)股东之一及总经理郭志强于7月12日强行抢夺谊善车灯公章,并将工作人员打伤。
起因是公司收购谊善车灯后未完成业绩承诺,拒不履行补偿以致此次暴力抵抗。
2017年9月,鸿利智汇以2.20亿元收购丹阳市泽博汽车零部件厂(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泽博合伙)对谊善车灯持有的56%的股权,郭志强为谊善车灯另一股东。
根据协议约定,泽博合伙、郭志强承诺2017年、2018年、2019年、2020年谊善车灯将分别实现扣非后净利润2300万元、3300万元、5300万元和8350万元。然而2018年谊善车灯亏损3389万元,未完成2018年度业绩承诺。
6月19日,公司要求上述两方以股权回购的方式进行业绩补偿,并同时委托律师事务所向泽博合伙、郭志强发出《律师函》重申该要求,但经多次协商讨论,泽博合伙、郭志强最终拒绝履行股权回购义务。
7月12日,郭志强将鸿利智汇派至谊善车灯管理公章的工作人员叫到办公室,要求其将公章交由其个人保管,在工作人员予以拒绝后,郭志强随即强行抢夺公章,期间将工作人员打伤。截至目前,鸿利智汇已经向当地派出所报案。
鸿利智汇称,鉴于谊善车灯的公章已被郭志强个人控制,如郭志强不当使用公章,将导致谊善车灯的资产流失风险,公司为谊善车灯第一大股东,可能因此遭受经济损失。
不仅如此,公司同时爆出谊善车灯还涉及两起金额较大的诉讼,部分资产遭冻结和查封。
富新电子与谊善车灯存在供销关系,富新电子向谊善车灯提供汽车备件,而谊善车灯一直拖欠货款。7月9日,富新电子以谊善车灯拖欠货款8007.67万元为由,向丹阳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谊善车灯支付拖欠货款及相关利息。
7月9日,富新电子向丹阳市人民法院申请对谊善车灯进行财产保全,冻结谊善车灯银行存款人民币8007.67万元或查封其等值的其他财产。
7月12日,谊善车灯还收到丹阳市人民法院送达的江苏富新电子照明科技有限公司起诉谊善车灯的民事起诉状、《江苏省丹阳市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及《江苏省丹阳市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丹阳市人民法院根据江苏富新电子照明科技有限公司的申请,依法对谊善车灯的财产进行冻结和查封。
此外,谊善车灯还涉及一起未达到披露标准的其他再审诉讼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江苏丹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桥支行向谊善车灯提起诉讼,涉案金额达3000万元,目前已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