迄今为止,我还没有看到是基于灯光所创造的真正的夜经济事件。
经济一词并非舶来语,早在古代就有“经世济民”一说,今天只是将经济一词的含义单一化和价值化了。经济包含着价值的创造、转化和实现,首先是要对“价值”定义,什么是价值?一定是需要购买、交换、增值、流通的事或物或思想,才能具备一定的商品属性,称之为“价值”,这是物质与物质,物质与精神,精神与精神之间对等等值的定义。
那明确地说,“夜经济”就是夜晚的时间荷载中包含了各种“价值”的交换、流通、转化和实现,才能称之为“夜经济”。这是有一个时间限度的,可能特指在下午六时到第二天清晨六时,这12个小时内所发生的商业行为。这个范畴很大,囊括了一天中的一半时间,而这一半时间正是人在一天中休息、放松、交友、寻欢的时间。因此这个区段所包含的第三产业内容最多、个体消费最旺盛、人与人之间的联系更密切、人与环境之间的舒适度和愉悦感要求会更深入。这一时间内环境的特征根据功能属性应该是多样的:轻松、刺激、静谧、交互、喧哗、多彩或者素雅。这一时间心理的需求根据所处环境的不同,应该是多元的:松弛、微笑、激动、紧张、欣赏、沉醉、安逸等等。
对于人的消费习惯,夜经济应该是多种多样的呈现,它的核心是“产业”和“业态”。产业是一种资源和生产力、服务对象的整合,产业是具有同类属性的行业间经济活动的横向集合。业态是具体的经营内容和经营方式,业态对接直接消费者,业态是经济链条中每一个基本元素,业态创造利润、扩大消费、生成内容、带来流量。业态布局在场域中具有引流、促进、发展的作用。一个好的夜游、夜经济项目中业态应该是多姿多彩,具有灵活性和丰富性,还能产生快销和促进二销的作用。
这一切都要建立在夜经济的正常发展轨道之上。
于是我想了一个特定的名词——“夜生活”。那么什么是夜生活,以及我们理解的夜生活又有什么特定含义?
我们在夜晚搭建起来一个以灯光为基本手段,以环境为空间载体,实现灯光与故事、灯光与主题、灯光与IP、灯光与导视、灯光与游线、灯光与游戏、灯光与业态、灯光与促销、灯光与推广等全方位结合的新的消费平台,而我们灯光设计就是做“气氛组”的。
这是基于灯光设计师视角注意到的“夜生活”的表现形式。在夜晚不能没有光,无论这个光是建筑内透光,还是商业招牌光,或者是场域景观光。再搭配一些动态、交互的灯光,以及灯光所组成的发光装置,就可以营造一些最基础的夜游、夜购、夜经济的效果。
在此之上的夜生活环境,它所需要的要求就会更高。首先是基础层面,需要增加场景化设计,也就是塑造的空间主题,氛围、调性、逻辑,整个项目的IP打造,细节化到导视、推广和若干亮点宣传。这是基于空间和项目属性所做的一系列工作。在这个系列工作之中还包含有故事的塑型,虚拟人的导入以及NPC的应用。还需要动画片的讲述,需要艺术插画的创作,需要游戏化灯光的介入,需要故事化灯光的引领……总的来说,这样的场景才真正立体和饱满起来。
现在场景搭建完了,就需要业态的布局和商业模式的策划。夜经济中最主要的是业态,就是赚钱的方式。我们用一个室内商业项目来举例:
西安“长安十二时辰实景街区”是2022年开业的一个室内主题乐园型购物综合体,其主体经济依然是商业零售,只是在商业的平台上营造了大量的场景、沉浸式的游戏、角色扮演的真实感、NPC的带动式游览、演员实景演出的真实性……一切场景的渲染都是让购物者形成浸没意识、互动意识、融合意识、主动和主观意识。在这里你可以随时看到一场演出,随时参与推理游戏,随时化身为剧中一员……所以观众既是演员,演员也是观众,在场景中混淆身份和意识,这就是最好的场景体验。
所以在“长安十二时辰”主题街区里,在进入商场的开始就是兑换处,可以兑换货币,用于场内消费;旁边就是化妆商店,可以选择你喜欢的衣饰妆品;再接着就是一个下沉空间做表演剧场;转过去就是和剧情有关的文创产品。继续往里面走——有道具,有佛像,有宫殿,有云石,有奇幻,有巨龙,有唐画……游客在场景中会不断遇到舞台剧、高定商店、仿佛是长安的舞美场景设计、酒肆、排挡、美食摊铺、人物雕塑、工艺品、游戏画面……你可以在一个特定的空间里满足一次对于历史和未知的穿越,成为剧中人,也是画中人。
游客就是演员,剧情自己创作,既是剧中人,也是画中人。
各种造型的灯笼成了空间的主要布景,投资少,视效好,可谓良策。
一个演出空间。当然像这样的演出空间,室内街区里还有很多。将表演、购物、体验、沉浸融合在一起,形成新的消费手段。
巨大的视觉落差,足以形成空间的刺激和剧情的铺排。
这是将商业包装成文旅项目,以成熟的IP来吸引游客,进而转化为消费者。游客以为是景区,殊不知这里却是卖票的商业综合体。这种强调文商旅综合营运的项目如今会爆火,因为它满足了以下几种情况:
第一, 因为新奇形成的购买;
第二, 观剧而带来的舞美场景;
第三, 自媒体传播带来的流量热度;
第四, 连锁反应形成的购物热情;
第五, 体验场景的好玩和参与;
第六, 沉浸其中而形成代入感后的与世隔绝;
第七, 持续发酵的口碑效应;
第八, 品牌化以后的运营推广力度;
第九, 国有企业投资建设,减少融资风险;
第十, 优越的地理位置,位于大唐芙蓉园周边。
长安十二时辰主题街区无疑是一场好的策划和执行,巧妙地综合了长安城、影视剧、室内场景化舞美化布局、紧扣销售的业态平面以及好的、全新的商业思维。只是这样的项目如何保持持续热度,以及减少演员的费用过高、场地的租金过多等等所造成的虚耗,从而实现盈利,这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很多时候,叫好却不叫座,是文旅演艺产业中的一大尴尬。
最终一个成熟的夜经济和夜生活少不了活动的加持。在商业空间里少不了各种促销和打折计划,活动就是噱头和号召力。通过和项目有关的IP、主题、节气、节日和故事内容,从而组织精彩又时效性强的活动策划,让热点不断,话题不断,进而运用话术来做到引流和价值更新。
重庆光环购物公园外围的音乐会。
造价低却视觉规模庞大的装置艺术,是夜游中的吉祥物。
过渡空间利用灯光装置来设置视觉焦点。
长沙街头的商业选秀活动。
繁华而光怪陆离的长沙黄兴路街头。
超级文和友里面的立体灯饰,这本身就是一个荒谬世界的混搭设计。
而我们今天看到的夜游全然不是这样的景象。最近参与几个项目,看着我们照明人生生险险又把夜游搞成了“夜游亮化”,这是一种很可怕的现象。如果以为做夜游只是堆砌设备,一座山或者一片密林用几百台3万流明的投影机照亮,播放上动画片,组织一些演员来演出,再搞一些民俗故事、仿生装置、投影灯、激光灯、雾森、舞台摇头灯、追光灯、喷泉水秀……就能获得观众青睐,为项目埋单,那就大错特错了!
不是每个项目都是冬奥会开幕式,不是每个项目都是巨型演出和晚会表演,不是每个项目都是政府重点工程。重投资干下去的照明工程很难获得盈利,除非这是纯粹政府行为而非市场行为。我们做每一个项目,但凡是想盈利的,一定会做市场分析、客群画像、盈利模式、招数创新、资金分配、投资回报……一定会量力而行,有多少人下多少米,有多少米蒸多少饭。
灯光在夜游、夜经济、夜生活中只是底色、是配景、是渲染、是氛围、是照亮环境的工具。灯光在夜游和夜生活中不是主角,如果一定要硬生生把灯光和灯光表演做成主角对待,那一定是在地理位置好,游客多,竞品也不多的地方,项目做为“门票经济”来运作。
灯光只是调色板,只是空间的兴奋剂,没它不行,有它更好。东西方在社会行为学上来做对比,是完全不同的。我在芝加哥海军码头参观,见到这里有博物馆、酒吧、海滨步道、摩天轮、过山车、时尚的建筑和精致的景观……但是晚上我又来的时候,这里完全是暗黑,保安把门闲人莫进。这么好的资源竟然没有被开发成夜间旅游消费场所?美国人认为到了晚上应该陪陪家人,读读书,散散步,第二天还要工作上学。除非是周末或者假期,或许海军码头才会开放吧?
就是全美夜晚最热闹的纽约时代广场,纵然是四周建筑全被显示屏所遮掩,但这里依然没有我们想象中的激光灯和舞台灯频闪,投影机和投影灯播放图案,这里只是纯粹的商业旺地,依靠商业的光芒和显示屏的巨亮,刺激着人的肾上腺素。
深圳街头的公共艺术雕塑。真正能让公共艺术普及性地进入中国的城市,还需要很多年。
我们一直提倡小而美的夜游产品。对,是产品而不是作品或者艺术品。灯光和夜游结合可以形成小众化的作品、艺术品,但不能成为主流,我们需要一段时间才会重视公共交互艺术品在公共区域的落地实现。今天我们先把夜游当做一次产品开发,针对夜游项目本身目的的产品,应该是——
实用的、耐用的、友好的、包容的、动作的、投资受控的、运营良好的、周转快的、可复制的、可以连锁规模化的、再生性和落地性强的、易更新换代升级的……
夜游可以是宏大的、智控的、成片域的,也可以是微缩的、智能的、单一的产品开发。我一直设想能不能将夜游做成产品包,强调的是故事、交互和投资规模可控?不是以鸿篇巨构取胜,而是以场景+的形式出现。可以+故事+人物+动态+游线+智能+制作+IP+数据+运营+业态+……投资希望不要太大,可以分成若干个档次,从50万起,就可以满足一个景区、一个社区、一个街区、一个商业区、一个特色小镇的基本参与型夜游构建。
如果是这样,是否会有益于当下疲软的消费经济,以及振作夜间生活的多元化发展?
其实,我推崇的夜生活,是这样的包容、开放以及日常,偶尔会有大的事件发生——
在城市的角落和闹市,总是有各种各样的市民与游客在游荡、闲坐、聚餐、观影、购物、发呆、恋爱、拥抱、告别……总是有各种各样的故事和主题在城市里发酵演化。总是有恰当的氛围调性在城市的不同空间若隐若现。总是在你做主角的场景里上演着悲欢离合与人间真爱。总是在幸福、忧郁、痛苦或者欢乐以后,有一束光照亮每一个人的心路。
如是,这样的夜美好并且值得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