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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照明:发布“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2025-03-10 作者: 来源:阳光照明 浏览量: 网友评论: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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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3月6日晚间,阳光照明发布公告称,公司制定了“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具体内容如下:一、聚焦高质量发展,全力培育新质生产力;二、持续稳定分红,共享高质量发展成果;三、增进投资者沟通,有效传递公司价值;四、坚持规范运作,完善公司治理;五、强化市值管理,努力推动价值实现。

3月6日晚间,阳光照明发布公告称,公司制定了“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具体内容如下:一、聚焦高质量发展,全力培育新质生产力;二、持续稳定分红,共享高质量发展成果;三、增进投资者沟通,有效传递公司价值;四、坚持规范运作,完善公司治理;五、强化市值管理,努力推动价值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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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如下: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及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积极响应《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秉持“以投资者为本”的核心理念。结合公司发展战略与实际状况,制定了“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此方案旨在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提升投资价值,切实保护广大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共同增强资本市场的内在稳定性,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具体内容如下:

  一、 聚焦高质量发展,全力培育新质生产力

  公司是一家全球领先的照明灯具及系统服务商,始终致力于研发、生产、推广行业领先的节能照明灯具。产品线已全面涵盖以LED为主的家居照明、商业照明、户外照明、电工电器及智能照明五大领域。作为中国最早拥有自营进出口权的公司之一,公司怀揣着“打造全球化照明公司”的宏伟愿景,不断在照明领域深耕细作。

  自成立以来,公司一直坚守绿色理念,将其贯穿于照明产品的设计、制造、推广和回收全过程中,致力于研发、制造和推广更加节能、环保的照明产品。在此基础上,公司积极响应全球能源转型的号召,积极布局绿色制氢专用设备制造这一新兴业务领域,旨在通过技术创新推动氢能产业的发展,实现公司的双增长曲线。

  在绿色制氢专用设备制造领域,公司依托自身的技术积累和创新能力,致力于研发高效、可靠的绿氢生产设备及其核心材料、部件。这些设备将采用先进的电解水制氢技术,利用可再生能源产生的电力进行制氢,实现零排放的绿色生产。此次进军AEM制氢领域,无疑为其氢能产业的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

  未来,公司将继续围绕照明产品与绿色制氢专用设备制造两大核心业务,推动双增长曲线共同发展。在照明领域,公司将持续推动技术创新和产品升级,满足市场对高品质、智能化照明产品的需求。在绿色制氢领域,公司将加大研发投入,不断提升设备性能和生产效率,为氢能产业的快速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二、 持续稳定分红,共享高质量发展成果

  一直以来,公司始终高度重视股东回报,牢固树立回报股东的意识,坚定不移地坚持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政策,致力于为股东提供稳定合理的投资回报。自2000年上市至今,公司已连续23年稳步实施现金分红政策,累计向股东派发现金红利超过29.37亿元人民币(含税),最近三年股息率分别为4.57%,4.08%,以及3.98%,以实际行动回馈股东的信赖与支持。

  在市场行情低迷的时期,公司积极主动地开展股份回购工作,同时大股东也适时进行增持,这些举措有力地传递出公司对于未来长期发展的坚定信心,以及对公司未来前景的充分看好,犹如为市场注入了一剂“稳定剂”。2023年1月,公司控股股东世纪阳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果断增持公司股份1,000万股,增持金额达3,321.43万元。值得一提的是,公司实际控制人陈森洁先生自公司上市以来,从未有过减持公司股份的行为,彰显了其对公司发展的持久信心与坚定陪伴。

  回溯至2021年3月,时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10人也曾集体增持公司股份,共计增持285.52万股,增持金额1,104.93万元。同年7月,时任董事会秘书张龙也增持公司股份7.75万股,增持金额30万元。截至目前,上述人员均未进行任何减持操作,充分体现了公司核心管理层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与未来发展的积极预期。

  公司分别于2019年4月、2021年4月、2024年1月及时披露回购股份方案,先后回购股份3,947.81万股、3,744.33万股、4,012.86万股,均用于减少注册资本,合计使用资金42,679.05万元,减少注册资本11,704.9964万元,减少注册资本比例达8.06%,以切实行动提升公司内在价值与股东权益。

  展望未来,公司将继续秉持稳健经营的理念,充分考量公司所处行业特性、发展阶段、盈利状况、资金需求以及投资者回报等多方面因素,持续为投资者提供长期、稳定的现金分红,不断提升投资者回报水平,切实增强投资者的获得感,与广大股东携手共创美好未来,共同分享公司发展的丰硕成果。

  三、 增进投资者沟通,有效传递公司价值

  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要求,切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所披露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且公平。在此基础上,公司构建了公开、透明且多层次的资本市场沟通机制。

  在报告期内,公司积极更新重要业务进展,通过股东大会、路演、业绩说明会、现场调研、投资者热线电话、投资者关系邮箱、上证e互动平台、“一图读懂”等多种途径与投资者保持高效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不断提升市场认同感。我们主动与投资者进行交流互动,及时传递公司业务开展、经营情况、业绩解读等关键信息,全方位展示上市公司的风采。

  作为上市公司,公司始终严谨对待每一次信息披露,确保信息的高质量呈现。同时,积极拓展与投资者的沟通渠道,致力于与投资者建立长期稳定且良好的合作关系。

  四、 坚持规范运作,完善公司治理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监管机构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提高规范运作水平,构建以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经营管理层为主体结构的决策与经营管理体系,形成了权责分明、各司其职、有效制衡、科学决策、协调运作的法人治理结构。

  独立董事制度改革后,公司根据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章制度,对《公司章程》及一系列内部治理制度进行了修订,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和各项管理制度,以实现与最新规则的衔接,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监事等各方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不断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意识水平,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五、强化市值管理,努力推动价值实现

  在市值管理方面,公司将采取积极有效措施,确保市场价值能够合理反映公司质量,切实保障股东利益。当前,照明行业正面临估值压力,这是行业转型升级过程中的阶段性挑战,但同时也孕育着结构性机遇。

  为应对主营业务增长放缓问题,阳光照明坚持创新驱动战略,以科技创新为引领,推动产品创新;以新商业模式创新为支撑,促进价值创造。我们开发新的增长点,努力实现公司持续增长的路径,并成功构建了双赛道、双集群的产业发展新格局,打造公司增长的第二曲线。

  同时,公司将紧密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密切关注政策动向,积极研究并充分利用资本市场提供的各类融资产品、股权激励、增持回购等工具。通过优化资源投向和业务布局,为公司经营、兼并收购和市场化改革等提供更好的赋能,推动公司实现更高质量的发展。

  本次行动方案是基于目前公司的实际情况而做出的计划方案,不构成业绩承诺,未来可能会受到宏观政策调整、行业竞争等因素的影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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