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国务院同意,市场监管总局等八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实施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的意见》。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发布《企业标准“领跑者”实施方案(试行)》,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是通过高水平标准引领,增加中高端产品和服务有效供给,支撑高质量发展的鼓励性政策。企业标准“领跑者”是指产品或服务标准的核心指标处于领先水平的企业。
为积极响应国家政策,推动照明行业高质量发展,强化标准引领作用,树立行业标杆,提升企业标准水平,光环境联盟拟联合阿拉丁照明网按要求开展十项(室内照明用LED产品、LED 高天棚灯、普通照明用 LED平板灯、LED 投光灯、LED立式读写灯具、LED 读写作业台灯、风扇灯、浴室电加热器具(浴霸)、普通照明用LED模块、LED模块用直流或交流电子控制装置)质量分级及“领跑者”评价的评选工作,符合要求的企业产品可参与“领跑者”的评选,彰显企业的技术、质量等综合实力。(截止时间:2025年4月10日)
基本要求
✦ LED 投光灯“领跑者”标准应满足明示执行标准及强制性国家标准 GB 7000.1、GB 7000.7、GB 17625.1 的要求。
✦ 近三年,企业无较大环境、安全、质量事故。
✦ 企业未列入国家信用信息严重失信主体相关名录。
✦ 企业应根据 GB/T 19001、GB/T 24001、GB/T 45001 建立并运行相应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同时鼓励企业根据自身运营情况建立其他相关领域管理体系。
✦ 产品应为量产产品,LED投光灯领跑标准应满足国家强制性标准及相关LED投光灯(产品标准)规定的要求。
✦ 一年内,产品在质量监督抽查中无不合格记录。
《LED投光灯》
适用对象:LED为光源,电源电压不超过1000V的投光灯具产品质量及企业标准水平评价。适用于在建筑、景观、艺术作品、公共场所、体育场馆等使用的灯具产品质量及企业标准水平评价。
基础指标:安全要求、谐波电流、无线电骚扰特性、限用物质的限量要求、蓝光危害、一般显色指数、噪声、标记、输入功率、光通量、扩散角、峰值光强、灯具外壳防护等级、耐盐雾腐蚀、波动深度。
核心指标:光通维持率≥70%、耐久性:光通量变化 ≤10%、一般显色指数(Ra)≥70。
创新性指标:智能化水平。
(核心指标分为先进水平、平均水平和基准水平共三个等级,先进水平相当于企业标准排行榜中5星级水平;平均水平相当于企业标准排行榜中4星级水平;基准水平相当于企业标准排行榜中3星级水平。
创新性指标划分成平均水平和先进水平两个等级,其中先进水平相当于企标排行榜 中的 5 星级水平,平均水平相当于企标排行榜中 4 星级水平。)
经第三方机构评定,评价结果划分为一级、二级和三级。达到三级要求及以上的企业标准并按照有关要求进行自我声明公开后均可进入 LED投光灯灯企业标准排行榜。达到一级要求的企业标准, 且按照有关要求进行自我声明公开后,其标准和符合标准的产品或服务可以直接进入LED投光灯企业标准 “领跑者”候选名单。
✦ 对取得“领跑者”认证的企业,光环境联盟根据企业所在地区的政策补贴提供申领的支持和协助。
联系 人:李老师
电 话:18902263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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