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申请强制性产品认证
上传人:广州桓贤 上传时间: 2011-08-23 浏览次数: 120 |
1.强制性产品认证的申请人需要具备什么条件?
答:《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第十三条规定:《目录》中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和进口商可以作为申请人、向指定认证机构提出《目录》中产品认证申请。
申请人也可委托国家认监委注册的强制性产品认证代理申请机构代为申请。
2.企业申请认证需要准备哪些资料?
答:一般应提供以下文件:
①企业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②申请人信息;
③企业需要申请的产品型号规格;
④申请人需要委托代理公司申请认证的,要与代理公司签订包括认证、检测、检查和跟踪检查等事项的合同。
3.认证需要多长时间?
答:按照《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第十五条规定:指定认证机构负责受理申请人的认证申请,根据认证实施规则的规定,安排型式试验、工厂抽样检测等活动,做出认证决定,向获得认证的产品颁发认证证书。指定认证机构在一般情况下,应当自受理申请人认证申请的90日内,做出认证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4.认证的程序有哪些?
答:申请人的申请一般包括如下程序:
①认证申请和受理;
②型式试验;
③工厂审查;
④抽样检测;
⑤认证结果评价和批准;
⑥获得认证后的监督。
5.如何申请?
答:各认证机构根据各自的特点,制定不同的申请程序。
以中国质量认证中心为例:
申请人应通过中国质量认证中心的网站或通过文件(传真或邮寄)的方式向中国质量认证中心提交意向申请和寄送相关的技术文件。意向申请的内容一般应包括:申请人、制造商、生产者、申请产品等的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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