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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日策划】公共、工业照明招中标公告(20130909)

2013-09-09 作者:工业、公共照明频道Bee 来源:阿拉丁照明网 浏览量: 网友评论: 0

摘要: 阿拉丁照明网工业照明、公共照明频道是日特别策划,汇总近期最新全国各地工业照明、公共照明领域招中标项目信息公告,让照明工程商、生产商掌握最新招中标情况。

  阿拉丁照明网工业照明、公共照明频道是日特别策划,汇总近期最新全国各地工业照明、公共照明领域招中标项目信息公告,让照明工程商、生产商掌握最新招中标情况。

  广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制动施加指示灯等打包采购网上比价公告

  广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就制动施加指示灯等打包采购项目及相关服务进行国内公开网上比价,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的报价。本项目须按不含增值税价格报价。

  1.比价内容:制动施加指示灯等打包采购的供货及相关服务。

  2. 详细内容请参阅本公告附件“货物清单”。

  3. 参与报名供货商的资格要求:

  (1)参与报价供应商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或本项目同一标段的比价。

  (2)参与报价供应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涵盖所报项目物资的制造或销售。

  (3)注册资金达到 50万元或以上。

  (4)参与报价供应商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5)生产厂家、授权经销商或持有供货承诺函的经销商(承诺函见附件)。

  4. 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3年9月13日 16∶00(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广州市海珠区金运路1号广州地铁运营事业总部采购部19号楼204室;

  报名时须提交《报名申请表》(格式见附件1)及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副本)(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见附件,正本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退比价保证金说明,包括项目名称、公司名称、退保证金帐号(加盖公章);

  (5)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效证明文件(加盖公章);

  (6)生产厂家授权证书复印件或供货承诺函(加盖公章);

  (7)提交满足本项目报名人资格要求的相关证明文件(加盖公章)。

  若第一次公告报名单位不足三家,则发布二次比价公告后重新挂网比价。

  5.澄清会召开的具体时间及地点待我司电话通知。澄清清单挂网时间(如有)及网上报价时间将另行公告通知。

  6.所有(未提交年度比价保证金)报价人须按要求提交比价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3700元。已提交年度比价保证金的注册供应商不需重复提交。合格报价供应商如不报价或在中价后不按中价结果签订合同,则没收其比价保证金,除此之外,如中价供应商给业主造成的损失超过比价保证金数额的,中价供应商应当对超过部分给予补偿,并视其影响程度给予如下一种或多种处罚:警告;停一个季度的报价资格;将其从报价系统剔除。在此情况下,如已确定中价人,业主有权授标予下一个中价候选人,或重新比价。

  7.本次参与报价供应商的比价保证金必须在2013年9月13日(以提交保证金凭证的日期为准)下午16:00前提交。已提交年度比价保证金的注册供应商不需重复提交。逾期或未提交比价保证金的报名人,将无权限参加本次网上报价。

  8. 正式报价人确定方法:资格评审小组的评委根据公告对报名人的要求,按照附件2《资格评审表》对各报名人进行资格审查,只有满足要求的报名人才能成为合格的正式报价人。如第一次公告资格审查合格的报名人或最终报价响应人不足三家时,应当重新组织比价。

  9. 本次的比价采用第 ① 种方法确定中选候选人:

  ①不允许缺漏项,总项总价比:对总项总价进行比较,最低总价的报名人推荐为第一中价候选人,次低者推荐为第二中价候选人,以此类推。如遇评审价相同者,以总货期短者列前。如遇评审价及总货期均相同者,取注册资金大者列前。

  10. 如果第一中价候选人中价后不按比价结果签订合同,业主可确定有能力履行合同的第二中价候选人中价,如果第二中价人中价后不按比价结果签订合同,买方可确定有能力履行合同的第三中价候选人中价。

  11.本次比价保证金的提交仅接受银行转账的方式。

  单位名称:广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运营事业总部采购物流中心

  开户银行:建行广州盘福路支行

  帐号:44001420302053001638

  12. 比价保证金的退还:未中价报价供应商的比价保证金,将予以无息退还;中价报价供应商的比价保证金,在签署合同并提交履约保证金后予以无息退还,年度比价保证金的退还按照《广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网上比价年度保证金管理试行办法》执行。如在退还比价保证金时发生银行费用,则在比价保证金金额内扣减后将余额退回。

  13. 本项目不允许有缺漏。

  14. 本项目报价响应在报价截止日后180天内保持有效。报价响应有效期比规定时间短的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报价,业主可以不接受其报价。

  15. 本合同“货物清单”的供货数量是预测数,实际供货数量以供货期内每次甲方实际要求的供货数量为准。合同有效期为2年,在合同有效期内,除双方同意根据合同规定对合同进行变更或修改外,在有效采购期内合同单价固定不变。如在到达上述期限前,实际供货金额累计达到合同控制总额130%后,则有效采购期终止。合同不含增值税控制额为“采购清单”的供货数量乘以报价单价。

  16. 在合同履行期间,如中价人无法按合同约定的货物的型号规格、性能等要求供货,要求变更,除非原生产厂出具了型号规格已停产或替代的证明文件,且停产、替代时间是在报价截止时间之后,并获业主同意,否则,中价人应向业主支付该合同项下该货物总价的30%的违约金。

  17.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广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www.gzmtr.com”;上登载,请登录上述网站浏览公告及附件的详细内容(如有修改、补充,以广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网“www.gzmtr.com”的内容为准)。

  18. 有关此次比价邀请之事宜,可按下列地址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向业主查询。

  19.有关此次比价的报名申请表见附件1;

  20.业主保留授予合同的权利及在授予合同时对货物数量和服务予以增加或减少或拆分的权利。

  业主联系方式

  业 主:广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

  地 址:广州市海珠区金运路1号广州地铁运营事业总部采购物流中心

  电 话:020-83154585

  传 真:020-84226606

  邮 编:510308

  联 系 人:张工

  广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

  二〇一三年九月六日

>>>制动施加指示灯等打包清单

>>>指示灯合同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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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山区教育局学校公共区域照明设备采购及安装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和《深圳网上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深圳市南山区政府采购及招标中心就南山区教育局学校公共区域照明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欢迎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1.招标文件编号:NSCG2013029107

  2.招标项目名称:南山区教育局学校公共区域照明设备采购及安装

  3.招标的内容:

采购条目流水号

设备名称

单位

数量

采购明细清单项

24956515

南山区教育局学校公共区域照明设备采购及安装

1

详见招标文件

  4.标书获得方法:

  供应商在深圳政府采购网(www.szzfcg.cn)登记并经审核成为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的注册供应商后, 于 2013年09月06日 20:00 至2013年09月17日 14:30 期间从深圳市南山区政府采购网站下载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并进行投标响应。 供应商登记注册手续详见深圳政府采购网。

  5.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已注册的深圳市网上政府采购供应商;

  (2)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相关经营范围(提供相关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3)投标人必须是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或合法代理商或授权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4)投标人必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扫描件,原件备查);

  (5)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6)近三年内(即至少从 2010 年 9 月开始起算,供应商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无行贿犯罪记录,须提供由供应商营业执照住所地人民检察院或业务发生地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检察院出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告知函自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有效期到期日应在本项目公告日之后。(提供扫描件,原件备查);

  (7)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8)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人。

  6.答疑事项:2013年09月13日 00:00 前将对标书的疑问在网上提出,逾期将不予受理。_2013年_09月_14日前将集中答疑结果以网上公布方式告之各投标人

  7.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具体操作为已交投标保证金的供应商登录“深圳市南山区政府采购网”,用“应标管理→上传投标文件”功能点上传投标文件。本项目电子投标文件最大容量为50MB,超过此容量的文件将被拒绝。

  8.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09月18日 14:30 (北京时间) 。

  9.开标时间和地点:2013年09月18日 14:30 (北京时间)

  深圳市南山区政府采购及招标中心_评标二室

  供应商可以登录“深圳市南山区政府采购网”,用“应标管理→浏览投标一览表”功能点查询开标情况。

  10.交纳投标保证金:

  (1)按照市政府采购中心要求,所有项目必须向市采购中心交纳投标保证金。

  (2)一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一万元;招标文件对投标保证金金额另有规定的,按招标文件规定交纳。

  (3)投标保证金必须在项目开标日前两个工作日到账。

  (4)自2013年6月1日起,交纳投标保证金应一律从投标供应商基本账户转出,否则按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处理。取消现金汇款等交纳方式,禁止个人银行结算账户转出和第三方代交。

  (5)以上相关要求必须严格遵守,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6)投标保证金账户信息:

  户名: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

  账户:0012 1002 0054 9

  开户银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营业部

  行号:307584021015

  11.技术支持:如果下载招标文件有困难,请与我们联系,联系方式:

  详细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前海路1366号爱心大厦15楼

  邮政编码: 518052

  传真电话: 0755-26662655

  网上操作咨询: 26662884

  深圳市南山区政府采购及招标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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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晋宁县郑和文化广场灯光改造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招标公告(二次)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晋宁县郑和文化广场灯光改造工程已由晋宁县人民政府以晋政复[2013]32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晋宁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建设资金来自县级财政 ,项目出资比例为 县级财政出资100% ,招标人为晋宁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一体化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昆明市晋宁县昆阳镇。

  2.2招标范围:亮化工程设计及施工,包括景观灯光亮化工程,根据招标人提供的方案效果图,进行初步设计及优化、施工图设计、涉及本项目电气、设备采购、安装、调试、施工、维护及保修等。

  2.3工程投资及资金落实情况:约 535.29万元,资金已落实。

  2.4工期:70日历天(设计工期30日历天,施工工期40日历天)。

  2.5质量标准:设计成果符合《城市夜景照明设计规范》(JGJ/T163-2008)及《体育场馆照明设计及检测标准》的要求,并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查。施工质量符合《城市道路照明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CJJ/89-2001)的等现行相关质量验收标准的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2.6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8部分非主体工程经招标人同意后允许分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

  ①照明工程专项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②城市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2拟派设计负责人应具备与相关专业的高级及以上职称;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临时)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具备有效的安全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3.4近三年内(2010年至今)至少承担过2个类似工程(合同金额400万元及以上)的设计和施工业绩。

  3.5云南省外企业须提供入滇备案证,且在有效期内。同时需按昆政办【2010】75号要求出具中标后在昆明市注册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的承诺函;昆明市外企业需按昆政办【2010】75号要求出具中标后在昆明市注册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的承诺函。

  3.6投标人应信誉良好,无处于被责令停业、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近三年内(2010年1月1日起)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安全事故。

  3.7投标法定代表人及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注册地检察院或晋宁县检察院出具证明)

  3.8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企业或相互之间具有投资、参股管理、管理关系、母—子公司关系的企业不能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9 为本项目提供前期咨询服务或与为本项目提供前期咨询服务单位有利益关系的企业不能参与本项目投标。

  3.10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3 年 9 月6日至 2013 年 9 月 12 日,每日上午9 时至 12 时,下午 13 时至 17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昆明新迪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昆明市丹霞路227号集成大厦15楼C座) 持 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200 元,售后不退。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100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3 日内寄送。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13 年 9 月 26 日 11 时00 分,地点为晋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晋宁县昆阳大街94号院内)。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昆明建设交易网及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网上发布,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对其他任何网站、媒体转载的相关信息均不负担任何责任。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晋宁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招标代理机构:昆明新迪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晋宁县昆阳镇兴阳路210号 地 址:昆明市丹霞路227号集成大厦15楼C座

  联系人: 吴艳林

  电 话:0871-67800003

  传 真:0871-65378262

  联系人:徐洪

  电话:13698720335、0871-65338289

  2013 年9 月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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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黎平县政府采购信息公告(黎平县人民医院亮化装饰工程改造采购项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受采购人委托,经黎平县政府采购办批准,贵州德建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对黎平县人民医院亮化装饰工程改造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具有相关资质条件的供应商前来联系报名事宜。

  一、项目名称:黎平县人民医院亮化装饰工程改造采购项目

  二、采 购 人:黎平县人民医院

  三、项目编号:DJZB[2013]LPJZ-045

  四、采购内容:亮化灯饰灯具一批及安装工程(详见谈判文件)。

  五、报名和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时间: 2013年09月06日至2013年09月10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北京时间,双休日、节假日除外)

  六、报名地点:贵州德建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黎平办事处(黎平县德凤镇清泉路中段农业发展银行后面三楼)。

  七、报名时应提交以下资料:

  1、经有关部门年检通过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2、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企业;

  3、代理商还须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委托授权书原件;

  4、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以上证件需同时提供加盖企业行政公章的复印件一套作为报名资料)

  八、供应商资格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产品需通过3C 认证;

  3、能提供近两年国内行业供应业绩两个以上(合同或成交通知书)。

  九、谈判时间: 2013年09月11日下午2:30时(北京时间)。

  十、谈判地点:贵州德建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黎平办事处开标室(黎平县德凤镇清泉路中段农业发展银行后面三楼)

  十一、报名及谈判文件售价每套300元/份,售后不退。

  十二、其他未尽事宜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十三、联系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黎平县人民医院

  联系人:石开学 手机:15885137988

  招标代理机构:贵州德建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吴家龙 电话:0855-6212233或13765554488

  二○ 一三年九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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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浦口经济开发区标准化厂房一期工程浦口经济开发区标准化厂房一期附属工程道路、给排水及路灯工程中标结果公示

  根据工程招标投标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该工程招标文件的规定,江苏省南京浦口经济开发总公司的浦口经济开发区标准化厂房一期工程浦口经济开发区标准化厂房一期附属工程道路、给排水及路灯工程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人已经确定,现将中标结果公示如下:

  中标人名称: 南京东南路桥工程有限公司

  中 标 价: 762.631(万元)

  中 标 工 期: 60(天)

  项目经理: 范翔

  如对上述结果有疑问,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以及向招投标监管部门投诉。

  中标公示开始时间:2013/9/6

  新疆希铝铝厂二期电解车间安全效应灯招标预告

  采购方式:邀请招标

  采购单位:新疆东方希望有色金属有限公司

  采购项目:安全效应灯

  采购数量:340套

  交货地点:新疆东方希望有色金属有限公司现场

  交货期:2013年10月15日

  质量标准:执行国家和行业现行技术标准和规范

  报名截止日:2013-9-11

  报名方式:电话报名或者发电子邮件报名

  招标文件发布日期:2013-9-7

  项目联系人:

  韩红星

  联系方式:0994-6851019

  钟霞

  联系方式:0994-6851068

  电子邮箱:xjdfxw82@163.com

  传真:0994-6851005

  客户服务电话(集团招投标部):021-20360132、021-20360133、021-20360136

  投诉电话(集团审计法务部):021-68768755

  备 注:上班时间:上午09:20-13:20,下午:15:30-1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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