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防爆电气抽查结果:合格率为72.7%
摘要: 2008年1季度,上海市质量技监局对本市生产、销售的防爆电气设备产品进行了专项监督抽查,合格率为72.7%。
防爆产品是指在可能聚集爆炸性气体、蒸气、粉尘或纤维等危险物料的爆炸危险场所的场合中能够防止爆炸事故发生的产品,广泛应用于石油、化工、煤矿、轻纺、粮食加工以及军工等工业部门中。
2008年1季度,上海市质量技监局对本市生产、销售的防爆电气设备产品进行了专项监督抽查,本次抽查的产品多为防爆行程开关、防爆电磁起动器等防爆开关电器类产品;全塑荧光防爆灯、免维护节能防爆灯等防爆灯具类产品;浮球液位变送器、防爆热电偶等防爆仪表类产品,涉及的防爆型式为隔爆型和增安型。
本次抽查依据是国家强制性标准GB3836.1-2000《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第1部分:通用要求》、GB3836.2-2000《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第2部分:隔爆型d》、GB3836.3-2000《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第3部分:增安型e》以及备案的企业标准和产品质量明示担保,对产品的结构检查、冲击试验、最高表面温度试验、外壳耐压试验、内部点燃的不传爆试验、外壳防护等级试验、绝缘介电强度试验等项目进行了检测。
本次抽查的22种产品,经检验判定合格的有16种,抽样合格率为72.7%。其中,防爆仪表类和防爆开关电器类产品的抽样合格率分别为90.9%和83.3%,而防爆灯具类产品的抽样合格率较低,仅为20%。抽查发现不合格项目主要有产品外壳耐压、抗冲击、产品标志及接地连接件。
针对本次产品监督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市质量技监局已要求各区县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抽查中产品质量不合格的企业进行处理,限期整改。对有关企业的不合格产品的处理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确保不合格产品退出市场,为消费者创造放心满意的消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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