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开LED照明和EMC推广难的症结
摘要: 成立专业、独立从事LED照明的节能服务公司迫在眉睫。专业公司把LED照明和EMC有机结合,才能促进行业良性发展。
编者按
本报在1月5日的《LED照明热产业缘何遭遇冷市场》一文中,关注了中国LED照明产业面临的机遇和挑战。虽然发展势头旺盛,但产业还存在核心技术缺乏、创新能力不足、市场竞争无序等问题。热产业遭遇冷市场的最大原因是LED照明节能不省钱,高昂的成本令许多对LED照明有需求的企业和个人望而却步。有没有一种模式,能做到既节能又省钱?合同能源管理模式(EMC)能否在推广LED照明产业中发挥作用?对此,记者在采访中发现,推广的过程中,融资难、恶性竞争等问题逐渐显现出来。这些问题该如何解决?
合同能源管理(EnergyManagementContracting,简称EMC)是上世纪70年代在发达国家兴起的一种节能新机制,其实质是用减少的能源费用来支付节能项目全部成本的节能投资方式。这种模式允许用户使用未来的节能收益为工厂和设备升级,降低目前的运行成本,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更换路灯需要上千万元资金,政府很无力
EMC模式结缘LED有喜有忧
LED照明与合同能源管理最初的结合是从国家“十城万盏”试点项目开始的。当时,一个城市仅更换部分路灯就需要花费上千万元资金,没有哪个政府或市政部门愿意并且能够拿出这么多钱来做试验。在这样的情况下,EMC模式的优势就体现出来了。在这种模式下,专业节能技术服务公司接受客户(节能业主企业)委托,通过与客户签订能源服务合同,自带资金实施节能项目,为客户提供节能改造必需的设备、技术、资金等一条龙服务,并通过为客户节约下来的能源成本获得收益。这种方式解决了LED路灯示范工程投入大、风险高的问题,也保障了生产、消费和金融三方利益最大化和风险最小化,实现了“政府、企业、公众”的三方共赢。
此后,在LED照明项目采用EMC模式的过程中,国家和各级地方政府也采取了积极的扶持和鼓励政策。
但是,随着“十城万盏”项目的深入进行,很多问题也凸显出来:有的LED路灯生产厂家为了拿到项目,恶意压缩EMC项目的执行期,最终造成自身入不敷出,只得采取以次充好等措施来弥补;由于缺少独立的第三方对项目节能量进行评估,用户和节能服务公司对节能效果说法不一;用户方违约或者不按合同向节能服务公司付款,造成节能服务公司资金困难;提供服务的节能服务公司因缺乏固定资产等原因很难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贷款融资……这些问题的出现,导致很多节能服务公司处境艰难。
市场、行业、服务三方面问题不少
有些企业为了拿项目,压低价格、压缩EMC执行周期
2009年以来,全球环境研究所开始关注能效项目的应用推广,并对LED照明产业进行了深入调研。根据全球环境研究所项目官员的调查研究,影响LED照明EMC项目发展的因素主要在市场、行业、服务3方面。
从市场方面看,LED照明项目利润不是特别高,这是不能及时融资的关键所在。在采用EMC模式较为成功的LED照明项目中,项目内部收益率有些甚至达不到17%,而这一收益率也是在EMC合同周期为5年甚至更长时间才能够达到。现在,有些公司为了能够拿到项目,会宣传合同周期可以签为3年甚至更短。压低价格、压缩EMC执行周期等方式的恶意竞争,造成项目用户认为LED照明项目是高回报甚至暴利,从而会进一步压低节能服务公司的利润甚至生存空间。这样的产业环境必定造成不合理的EMC项目失败,也严重影响了正规节能服务公司的业务甚至生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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